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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為小規模納稅人,但是不能作為小微企業



分公司可以為小規模納稅人,但是不能作為小微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屬于一種簡易稅收制度,是指以少量財務業務賬簿作證以及根據法律法規而設定的比較寬松的稅收制度。它不僅可以節省企業的財務會計成本,而且在征稅時也顯得比較寬松。但是,分公司不能作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是指小型企業,其主要特征是小規模,經營類型和技術水平較低,有可能完全依賴單一的技術或業務,出現高風險,且年凈利潤少于2000萬元等。由于分公司是連接母公司和客戶的橋梁,在某些情況下,分公司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水平和資源. 因此,不能作為小微企業。
拓展知識:根據國家《小型微利企業分類標準(試行)》,可以將小微企業分為三類: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和中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及其他類型的企業,其年凈利潤少于500萬元,小型企業是指其年凈利潤在500萬元至2000萬元之間,中型企業是指其年凈利潤超過2000萬元。
2023 01/20 12: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