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司建筑公司和對方勞務公司簽訂包工包料的工程合同,對方提供他單位的勞務費發票,但是材料票是手撕票,蓋的發票章是材料商的發票章,我司付款給勞務公司是包工包料的總價款,這樣可以入賬合規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條例》,發票是發票使用者向發票銷售人申請發行的稅務票據,發票上要注明發票銷售人和發票使用人的信息,以及合法的貨物及服務的名稱和數量,金額等內容。而發票的章子不僅僅是用來阻止假發票發行的,也是用以確認發票有效性的重要憑證。所以,貴司在付款時需要提供的發票都需要是正本,要蓋有發票銷售人的發票章,另外,發票上的內容也應該是提供勞務的情況,而不是材料的情況。如此,貴司就可以正常入賬,符合財務合規要求。
另外,貴司在付款時,還要進行合同比對,確保付款金額不超過合同約定的金額;在進行付款時也要進行流轉賬,確保資金安全可靠;而且,也應該定期對相關勞務發票以及材料發票進行核對,以確保發票的真實性。
2023 01/20 1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