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下,利潤分配中的二級明細除了未分配利潤可以有余額,剩下的二級科目都不能有余額年末要結轉到未分配利潤中去,那年末的時候為什么又要計提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這些呢,計提完了又要轉到未分配利潤中去,為什么不直接把本年利潤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就可以了,干嘛要多此一舉啊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是企業未來可能發生的利潤,需要專門作為一個科目記錄。而不是直接結轉到未分配利潤。
年末企業要對本年度收到的營業外收入,本年度發生的營業外支出和本年度收到的利息等進行識別,凡是可以認定是未來發生的利潤,就要計提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并計入利潤分配表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的其他綜合收益科目減記,余額結轉到未分配利潤科目中。
從會計的角度來說,計提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是為了更好地反映企業盈利能力和盈余的分配狀況,可以更好地提高企業的公信力,也就是提升企業的信用。
2023 01/21 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