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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因為違約無法收回的保證金 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壞賬損失嗎 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需要附件那些資料



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壞賬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五條,營業外支出是財務會計以實際發生為準,只要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一切不可收回之支出,均可作為營業外支出。因老師違約而使企業無法收回的保證金,屬于此類支出,可以計入營業外支出-壞賬損失中。
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取決于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企業可以在計算應稅所得額時,減除合法稅前扣除項目計算得出的扣除額。在確認保證金屬于合法稅前扣除項目時,需要提供相關附件,如擔保函、偶然、特殊原因造成的保證金交納憑證、支付憑證等,以便稅務機關審核確認,最終申請稅前扣除時可以被批準。
2023 01/21 2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