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個業務,我們是先扣社保個人部分,再交社保。 比如7月份發工資扣下個人部分,8月份交社保。 現在是7月份扣了個人部分3951.38元,8月份的社保轉到人力資源公司了,8月份社保一共15736.72元,我們公司把15736.72打給人力資源公司,人力資源公司給我們開了15736.72的人力服務費發票。這種情況怎么做分錄?7月份扣員工的個人部分3951.38元怎么平?



7月份分錄方面:
借:
社會保險基金應付款(貸)3951.38元
貸:
工資薪金(借)3951.38元
8月份分錄方面:
借:
應付職工薪酬(貸)3951.38元
社會保險基金(貸)11719.34元
貸:
人力資源公司收入(借)15736.72元
7月份扣員工的個人部分3951.38元可以先扣在貸方,然后在8月份把它平至借方,也可以直接在7月份借方扣3951.38元,然后在8月份把它平至應付職工薪酬借方。
社保扣款一般也是按實際發生來確認,通常情況下會根據實際發生情況,按月繳交社保,所以,可以先把社保扣款平至應付的賬戶,在月末再把它劃入社保應付款。
2023 01/22 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