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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師 今年12月份開的專票可以跨年明年1月份抵扣勾選嗎



你好,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用發票跨年度使用的公告》的規定,專用發票跨年度使用的,應當屆滿有效期限。也就是說,12月份開具的專用發票可以跨年度至次年1月份使用,可以抵扣勾選。
但是,在跨年度使用專用發票的過程中,使用單位要做到以下幾點:
1、跨年度使用專用發票時,應當采取真實而有效的記載方式,并留存專用發票以及有關財務憑證。同時,應當在發票上注明“跨年度抵扣”的字樣,確保財務兩年度內的全面對賬核算。
2、跨年度使用專用發票時,使用單位需彌補當年度內的差額資金,確保當年度內資金充足。
3、跨年度使用專用發票時,有關稅務機關需要核實、查驗購貨單位使用專用發票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請進行合法正規抵扣。
總結而言,今年12月份開的專用發票可以跨年度至次年1月份使用抵扣勾選,但執行過程中仍需要遵守上述規定。
拓展知識:
另外,在跨年度使用專用發票的過程中,使用單位還需注意:(1)要盡可能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避免使用專用發票;(2)跨年度使用專用發票時,應當保證采購方式的合法性和審計有效性;(3)在確認收貨以前,不得沖抵收款金額;(4)專用發票使用范圍要嚴格遵守相關財稅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內部管理等。
2023 01/22 1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