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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已經開具了發票,但是汽車又不租了,已經開具的發票應該怎么處理



個人汽車租賃給公司已經開具發票,但是汽車又不租了,相關處理措施如下:
1、在收到發票后,先收集汽車出租相關的包括出租協議、租車發票等資料;
2、如果汽車已經還給出租方,可以準備一份退票申請書,把相關資料由企業財務部門打包發送給發票開具方,發票開具方收到之后,會根據退票申請書的申請,進行發票的作廢處理;
3、即使發票已經開出,凡是確認汽車已經歸還出租方的,可以聯系開票方,要求發票作廢處理,當發票作廢后,可以拿回有發票作廢注明的發票。
拓展知識:發票作廢是指發票已經開出,但是由于購銷雙方某種原因,收付款無法實現,原發票不能作為有效票據,而只能廢止原發票,并準許發票開具方重新開具新發票的處理方法。
2023 01/23 1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