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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銀行借的法人代表借款,無發票有合同利息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向銀行借款,以法人代表的名義企業經營貸款



企業向銀行借的法人代表借款,如果無發票有合同的情況下,稅前不能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五章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企業經營貸款只有在以下六種情形下,才符合稅收優惠條件:①發生在財務管理機構的境內;②由企業提供發票作為費用證明;③借款期限不得超過三年;④借款必須分期支付;⑤出借人受償獲取的收益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⑥出借和借款雙方要簽訂有效合同。因此,由企業向銀行借的法人代表的借款,必須要滿足以上六種情形的條件之后,才能稅前扣除。
拓展知識: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除了企業經營貸款外,企業發放的直接貸款等也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但其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如借款人必須是有效經營的企業,且借款期限不超過三年。同時,借款發放完畢時必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以確保真實性和合法性。
2023 01/23 1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