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今年一般納稅人生活服務費占比50%以上還可以加計10%扣除嗎?



在2017年9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經發文明確要求,一般納稅人生活服務費支出有關費用,可以從50%起可以下調至20%,以及在計入當期納稅費用中可以加計10%扣除。但是申報時,只有支付完全后可以申報,未完全支付的要根據合同及實際支付情況等憑證向稅務機關進行備案,以便在次年度繼續申報。
另外,一般納稅人生活服務費支出有關支出不僅是指購置住宅、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生活消費費用,還包括普通的居家修繕費、新購買的車輛所支付的購置稅、公益性捐贈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個人生活支出。所以,當一般納稅人支付的生活服務費滿足上述條件和標準時,可以享受50%起可以下調至20%,并加計10%扣除的減免政策。
2023 01/24 1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