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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3月計提工資5萬,4月初發放,實際發放是4萬如何做賬,剩1萬4月才發放如何做賬?



在計提3月工資5萬,4月初發放4萬的情況下,應當如下做賬:
1. 3月計提工資5萬:應當在應付職工薪酬-預提職工薪酬項目中借5萬,貸現金或銀行存款5萬。
2. 4月發放4萬:應當在應付職工薪酬-預提職工薪酬項目中貸4萬,貸現金或銀行存款4萬。
3. 剩1萬4月才發放:4月應該發放5萬,因實際發放4萬,少發放1萬,這1萬應當記錄在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薪酬余額貸方里面,以便記錄應付職工薪酬的累計。
拓展知識:計提工資是指由員工提供勞動以獲取薪酬,從而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以預提的方式計入本期的職工薪酬費用,從而加強對職工薪酬支付的調整和管理。計提職工薪酬是企業在有薪資支付義務的前提下,提前記錄薪資支付費用,以便更好地管理費用和財務狀況。
2023 01/24 15: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