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去年6月暫估45000,12月暫估21萬,今年4月收到是5萬發票,應該怎么做賬了?匯算清繳怎么調賬?



賬務處理原則:
第一,應付款是按月暫估付款,不是最終付款,非應付款則按真實發生數記錄。
第二,如果非應付款的實際發生數和暫估付款的數量出現不一致,應當調賬處理,以本月實際發生為準。
對于去年6月暫估45000,12月暫估21萬,今年4月收到是5萬發票,應付款賬務處理步驟如下:
1)6月應付款45000,應在會計賬齡下提供調賬記錄,將剩余的金額轉入到暫收款科目;
2)12月暫估21萬,應根據實際發生的5萬調賬,將剩余的16萬沖回到原款科目;
3)4月收到發票5萬,應當把應付款科目的5萬轉入到應收款科目。
匯算清繳中,應按照實際發生的數據去填報,報表上的數據應當和賬務處理的數據保持一致,以免出現差異。
綜上所述,賬務處理是根據實際發生數據進行操作,應當處理準確,以免后續對賬出現誤差。此外,應注意匯算清繳是按照實際發生數據填報,否則有可能出現不一致的情況。
2023 01/25 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