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如果干滿一年半,被辭退,單位應補償幾個月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具體金額以實際工作年限及實際工資為依據。
因此,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辭退者在該單位實際工作一年半,且實際工資符合法律規定,單位應向該員工發放經濟補償金,其金額應當為該員工實際工資的 1.5 倍。
同時,單位還應當給予被辭退者因該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所產生的其它支出,如工作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金等,以及其它費用等,在單位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中也應當相應扣除這些費用。
此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支付該員工的剩余工資,并解除當事人兩方約定的技術合同,如果有的話。
總之,如果一家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被辭退的員工應享受它們經濟補償金,其金額以實際工作年限及實際工資為依據,最低為實際工資的 1.5 倍,單位還應當支付該員工剩余工資及社會保險金等。
2023 01/25 1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