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下,事業單位里工資是當月發當月的,那做憑證的時候,是計提本月工資,同時發放本月工資是嗎



按照實施國家會計準則的規定,事業單位里工資計提憑證,應當同時計提本月工資和發放當月工資,即在當月發薪當月就要做相關計提憑證,因為當月應付職工薪酬與當月付薪酬是分開統計的,即應付職工薪酬貸方要統計每月的應發工資,而借方則只統計當月付出的工資部分,并且計提憑證不僅要做余額是否和應付職工薪酬帳務處理一致,還要考慮當月流量發生特別是本月發生發放工資費用,新進入職員發放的工資,離職員發放的工資等,都必須考慮在計提憑證中進行科目處理,才能覆蓋到全部計提工資,以確保公司薪資計提憑證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拓展知識:事業單位發放工資時,還需要按照《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地方教育階段性經費支出預算支付和納入預算稽核管理的通知》的規定,支付該經費的工資應當結合季節性的經濟運行情況,在當季分階段支付,這樣可以有效地控制支出,保證資金使用的合理性。
2023 01/25 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