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是總分公司,a是總公司,在北京順義,b是分公司在北京順義,c是分公司,在天津,c支付了一筆貨款,并且收到貨,但是供應商卻將發票開給了a或者b,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處理



應該由供應商與總公司a和分公司b展開協商,由總公司a或分公司b向供應商發出收據,告知已經支付貨款并且收到貨物,同時請求供應商將發票開具給總公司a 。如果供應商拒絕,可以考慮通過法院等司法途徑進行糾紛解決。
此外,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在未來的交易中,可以預先約定,將發票都開具給總公司a,將其他信息(如收貨人等)分別開具給分公司b。這樣可以有效令總公司a和分公司b在發票開具問題上的合作有條不紊。此外,還可以考慮設立專員,負責監督發票管理等事項,這樣可以加強集團內部的溝通,不斷完善管理機制,以免發生類似的問題。
2023 01/25 1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