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如果跟甲公司簽的勞動合同,甲公司不是勞務公司,乙公司給發工資,請問個稅誰報?



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甲公司和乙公司的,那么乙公司按照相應的規定應該為員工繳納個人所得稅。由于勞務關系形成的勞動報酬,只有乙公司向員工支付工資、獎金、補貼等,且交易雙方向共同簽訂勞動合同,才算作職工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乙公司需要定期向稅務機關報銷員工的稅款,而不是甲公司來負責。
一般而言,勞務報酬的納稅方應當由勞務派遣方承擔,但乙公司作為派遣方,應為勞務人員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務派遣方乙公司首先要按稅務部門規定登記納稅,開立發放薪酬的專用發票,再根據發票金額計算出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依據勞務派遣方和被派遣方簽訂的合同,乙公司每期發放工資時應把個人所得稅繳納到國家稅務機關處。
拓展知識:企業需要派遣員工的,可以采用委托派遣的方式,由派遣方與被派遣方簽訂委托派遣合同,委托派遣方是指派遣方(政府、團體、企業、機關及其他組織),被派遣方是指派遣方委托派遣而到派遣方工作的個人,派遣方和被派遣方是派遣勞務的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派遣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雙方簽訂的派遣勞動合同,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個人所得稅和其他稅款的繳納等手續。
2023 01/25 2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