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咨詢費現在必須要開數量單位嗎?



答:答復:不需要,按現行規定,咨詢費只需要按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開具發票即可。
自2017年7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增值稅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指出:不屬于特殊約定的,咨詢、培訓、研究等有償服務,不論數量單位、用途,均以發票開具增值稅消費發票的憑證為依據核定 納稅人的營業稅及附加稅應稅額。
此外,近年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以及稅務總局也多次發布公告,建議稅務機關予以支持納稅人以發票為證據繳納咨詢費及咨詢服務相關費用。
因此,咨詢費不需要開數量單位,只需要按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開具發票即可,主要關注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盡量將咨詢費及支出記錄真實有效。
2023 01/25 2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