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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2021年匯繳時,總機構分配給分支機構的分配表,營業收入,職工薪酬,資產總額三因素填2020年數據還是2021年數據



2021年匯繳時總機構向分支機構分配的表格中,營業收入、職工薪酬、資產總額三項數據填寫應當為2021年的實際數據,即比2020年的數據有所變動。考慮到收入與費用的雙向性,在匯繳時,采用實際數據填寫可以使數據更加準確有效,更好地反映各個分支機構的實際收入情況,這也是總機構的要求。此外,在確定機構營業收入時,需要將資源統籌、合理調配,使得各分支機構收入能夠得到一個有效地分配,使機構在未來有較好的發展。拓展知識:總機構在進行分配表的制定時,還需要考慮各分支機構的對比分析,包括對比同一年的利潤,以及比較不同年度的收入、利潤情況,以便為各分支機構的收入分配提供科學參考。
2023 01/26 1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