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合同上面的理計重量是27噸,實際過磅重量是29噸,發票開的是27噸,請問發票可以用嗎?還想需要重新開?



您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質量責任條款,如果合同上面規定的理計重量與實際過磅重量有差異,發票不可以用。根據這里的情況,您需要重新開發票,并確認實際過磅重量與發票重量的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拓展知識:質量責任是指企業根據產品質量標準承擔的義務,雙方當事人在購銷合同中應當根據國家現行有關規定約定產品的質量標準,準確把握商品價格與質量的關系,避免質量爭議的出現。
2023 01/26 1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