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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經費計稅依據是什么



根據《會計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工會經費的計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根據工會的收入和支出情況,分類繳納稅款。工會的收入主要包括:一是國家分配的財政補助;二是捐贈或出資;三是經營收入。其中,收入所得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稅務部門的要求辦理繳稅手續。
二、對工會經費的支出,如果是作為社會公共福利和社會安全利益的公共性支出,應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不征收所得稅。如果是個人的消費和支出行為,應繳納稅款。
三、工會經費的計稅,還需要考慮營業支出的稅負,如租金支出和購買的辦公用品等應另行繳納營業稅。此外,應對工會的采購支出和承包支出加以考慮,必要時可以減免增值稅。
拓展知識:稅務部門規定,工會經費繳納稅收時,要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對企業收入和支出情況,科學整理,明確營業收入,準確認定營業成本,扣取合理稅額,并要依法合理地納稅。
2023 01/26 18: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