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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計提了30000元的工資,5月份實際發放4月份的工資35000元。5月份應該怎么做處理



5月份處理4月份的工資應該將35000元實際發放的工資進行調整,首先在財務憑證中記錄35000元實際發放的工資;其次,扣除35000-30000=5000元,在憑證中記錄5000元應付工資;最后,從應付職工薪酬項目中計提5000元,在憑證中記錄5000元應付職工薪酬費用。
拓展知識: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支付給職工的薪酬總額,包括各項社會保險費用、職工工資、獎金、補貼等。企業在月末應以應付職工薪酬項目為依據,按實際發放金額登記,其中財務憑證來源欄應注明:“應付職工薪酬項目”。
2023 01/27 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