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多處取得工資,然后社保只在一處繳納,這種在稅務局是允許的,但是社保那邊說只要簽了用工合同就必須繳社保,員工用不想兩處繳納社保,這種怎么辦啊?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參考《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要求員工需要向原勞動合同簽訂地社保局繳費,而不需要在新工作單位另行繳納。具體而言,如果有多個工作單位,應當以最初簽訂勞動合同的地方作為社保依據,只向原勞動合同簽訂地進行繳費,其他地方的社保可以不予繳費,但是有一定的保障,即出現工傷事故的時候,原勞動合同簽訂地的社保局依舊為其負責。
此外問題還可以從法律上進行考慮,而且不僅是繳納社保方面的問題,還有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以及社會保險金等相關制度。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方面,個人若想繳納多處(如A地繳納個人所得稅,B地繳納社會保險金),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兩地聯合征收或者分別征收;若不想繳納個人所得稅,可以在多重所得稅規定下,對綜合所得稅進行稅務調整,即根據實際情況,將收入來源與繳納社會保險金和個人所得稅地選擇不同的地方,并根據不同的地方稅務政策,進行跨地區的稅務調整,以縮減稅負。
2023 01/27 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