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甲乙簽訂購銷合同,買方甲委托丙代為付款,那賣方乙可以將發票開給甲嗎?



答案是肯定的,乙可以將發票開給甲。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買賣雙方訂立實行后效力的合同,賣方可以將由買方支付的付款對象貨款以及按購銷合同規定由買賣雙方支付的其他款項,支付給客戶指定的第三人。因此,在甲乙簽訂購銷合同,買方甲委托丙代為付款的情況下,乙可以將發票開給甲。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情況下,雖然發票開給甲,但實際款項仍需要通過乙指定的第三方(即丙)轉入甲的賬戶。此外,甲也需要付清相應的貨款以及購銷合同規定的其他款項,方可實現發票的生效。
總之,甲乙簽訂購銷合同,買方甲委托丙代為付款,乙可以將發票開給甲,但是要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能夠得到有效的履行。
2023 01/28 0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