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單選)2020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 A、B 和 C 三種產品各一件, 合同價款總額為 1500 萬元。甲公司于當日將所有產品送達乙公司,并經乙公司驗收合格。假定 A、B 和 C 三種產品 的單獨售價分別 500 萬元,600 萬元和 700 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對于 A 產品應確認的收入金額為( ) 萬元。 A.500 B.600 C.700 D.416.67



答案是D.416.67萬元,因為甲公司簽訂的該份合同總價款為1500萬元,而A、B和C三種產品單獨售價分別為500萬元,600萬元,700萬元,所以A產品應確認的收入金額就是S=1500-(500+600+700)=1500-1800=-300,而 -300轉化成正數就是300,再除以3個產品,就是300/3=100,把100加到單獨售價上,就是500萬元+100萬元=600萬,同理B產品和C產品也應該加100萬元,A產品6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以此類推,B產品和C產品也是100萬元,所以A產品應該確認的收入金額就是416.67萬元(500+100÷3)。
拓展知識: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企業可以采取合同的形式調整財務會計處理規定,但也有一些特例,如某些合同不遵守財務會計處理規定的要求的,其財務會計處理也得到了特殊安排。例如,當合同價款低于單件售價時,在確認收入時,可以以單件售價為基準進行收入確認,而不受任何影響。
2023 01/28 0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