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無需繳納個稅,公司也要個他報個稅嗎



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所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部分,在國家稅收政策規定下,不屬于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該部分收入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如果補償收入超過了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超出部分即屬于應納稅所得額,就需要按照個稅法規進行繳納。關于如何繳納,目前政府有《稅收征管法》,其中有關聯個人勞動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職工可以按照規定,向其雇主經辦稅務機關申報,按規定辦理繳款手續,才能正常繳稅。
拓展知識: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應于每月25日前向所在稅務機關申報,并在每月25日前完成個稅繳納,這也是每個納稅人應遵守的納稅義務。
2023 01/30 0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