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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定制用酒有企業名稱和logo,用于接待和贈送客戶可以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企業定制酒贈送客戶,如果企業名稱、logo等相關信息在酒品上有所體現,則可以列支與企業宣傳有關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但是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支付有明確的交易憑證,且交易明確;
2.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內容符合實際,具有實質性,不虛構;
3.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額度在實際發生的費用中應符合合理性,切不可虛高。
另外,根據稅務總局的規定,商品或者服務價值在1000元以下的,可以按照本單價的10%作為扣除費用。另外,如果費用不滿足稅務管理條例要求,或者費用確實存在虛高情況,有可能被稅務機關拒絕扣除,甚至追繳費用。
因此,企業訂制酒贈送客戶時,如果需要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應注意符合上述條件,以確保其稅前扣除合法有效。
2023 01/30 1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