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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師!我們單位2017年購買的房屋開始提的折舊,到2020年,房屋退回了,賬怎么調,折舊怎么調



按照國家財政部門審計局的規定,單位2017年購買的房屋如果在2020年開始提折舊,到2020年退回,賬項調整如下:
1、應當把房屋的開支歸入存貨未支付賬款,但是應減少2017年及以前年份的建設期累計折舊額;
2、2020年不再增加折舊額,同時將原先已累計折舊額回寫到建設期累計折舊中;
3、以2020年現行價值減去原先累計折舊額,所得結果即為賬項應收回金額,將該額度記入投資收益-投資收益無形資產,以確保賬項的準確性;
4、將折舊支出金額回寫到存貨未支付賬款中。
拓展知識:
折舊的調整有時也被稱為“重新分類”。它涉及將資產上的折舊金額從當前的期間重新分類到另一期間內,以按實際使用周期的折舊成本進行計算。如果資產的使用時間過短,則應改變它的折舊方法,使得折舊累計金額與實際使用時間保持一致。
2023 01/30 1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