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離任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的區別?



離任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在概念上是有一定區別的。離任審計是指對一個組織的管理和政策的審核,以確保它符合法律、規章和內部規定的規定;而經濟責任審計則是指對政府組織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以確保它們合理經營,做出有效利用資源和減少成本的決策。
離任審計聚焦于組織的政策和管理活動,而經濟責任審計關注的是政府部門在投資、購買、生產和銷售決策中的合理性。它們之間的不同之處在于:離任審計主要側重于審查和保障,審計報告會報告組織的管理是否符合法律行為;而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報告會反映政府機構在財務政策管理、投資分配、資產流通和生產銷售等方面所作出的決定是否合理。
從實際操作上來說,離任審計可被視為監督機制,它可以檢查機構的決策是否符合規定,以便保護公民的利益,保證社會的和諧穩定;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在于檢查和審核政府部門在經濟運營中的行為,以確保它們在投資決策、財務政策管理和資源利用上做出適當的決策。
經濟責任審計的拓展知識:經濟責任審計除了上述檢查和審核經濟運營行為外,還包括評估國家政策的實施情況,以及評估政府機構在自身改革、管理和公眾利益保護等方面的表現情況。經濟責任審計對對政府機構的財務管理、財政政策、金融管理和財政管理能力等方面進行認真審核,以保障公共利益,建立財政安全和有效的政府經濟機制。
2023 01/30 2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