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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銷售方與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銷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銷售方應該開具什么內容的發票給售卡方?



銷售方應向售卡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具體內容包括:1、發票開具單位:銷售方名稱;2、發票類型:增值稅普通發票;3、發票編號:當前年月號+8位開票流水;4、開票日期:發票開具日;5、購買方:售卡方名稱;6、銷售方聯系方式: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7、發票金額:具體銷售款金額;8、商品或服務名稱:購買預付卡結算款;9、備注:收到預付卡結算款;10、開票人:發票開具單位認可的專人簽字。
拓展知識: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的不同之處在于:普通發票開具時,發票聯信息項內容為購買方信息;而專用發票則為銷售方信息。因此,為了防止虛開發票及騙稅,凡是銷售方和售卡方不是同一個納稅人的,應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2023 01/30 2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