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稅申報錯月了,4月份申報了4月實際發放數,3月實際發放數沒申報,導致賬上3月有代扣個稅貸方余額,該怎么處理啊,5月份能補申報扣掉的3月份的嗎。。。



解決這種情況,你需要先申請更正,聲明3月份的發放收入,并繳納個稅。你需要按照個稅申報程序的規定,準備如下資料:
1、申報表,其中要清楚顯示出本期應納稅所得額的更正情況;
2、代扣代繳憑證;
3、賬戶明細表,注明增值或減值金額;
4、實際發生發放月份的應發工資明細表,注明實發工資金額,增值或減值金額。
拓展知識:個人所得稅更正的時間限制,根據稅收法的規定,按照“稅法修正案”的有關規定,個人對應征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憑證當期增減款項的申報和更正,最多只能為2月份之前的。
2023 02/01 1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