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供應商給我們開專票,又把這張發票紅沖了,我們拿到發票未抵扣,這張情況,我們需要把原來的錯誤的發票給對方嗎?



根據最新稅務政策,你提到的情況是不允許的,即便供應商把發票紅沖了,你也必須把原來的錯誤發票提供給對方,因為供應商在開立發票時已經把發票納入稅務系統,無法再次發放另一張發票。為了避免雙重納稅的問題,所以必須履行最初發票的職責,原發票不能紅沖,也不能重復開票。
以北京為例,當地的企業和個人有義務根據國家和中央政府的要求,認真遵守稅收法律,做好稅收繳納工作,以確保稅收的合法性和準確性。當發票出現錯誤紅沖的情況時,企業應該把原來的錯誤發票交給對方,以確保營收是正確、公正的,同時保證企業正常發展。
2023 02/01 1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