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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月銷售額不到10萬 城建稅是不是減半征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設稅暫行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月度應納稅額不足10萬元的小型納稅人,其銷售額計算出的城市建設稅應納稅額按50%征收。”由此可見,月度應納稅額不足10萬元的小型機構,應享受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
拓展知識:根據實際情況,一般納稅人如果減稅請求被拒絕,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設稅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申請城市建設稅減免復審,以確保稅收優惠政策的有效實施。
應用案例: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6月應納稅額不足1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設稅暫行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得知,可以享受城市建設稅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有效減少稅負,從而提高公司的利潤。
2023 02/04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