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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表的編制方法是有哪些?



利潤表的編制方法有三種:一是直接法,二是重分類法,三是變動成本法。
直接法即將財務會計期間的收入和支出明細根據企業經營的情況進行歸類,以直接得出利潤總額。重分類法是根據企業經營體系不同,將收入和支出以其業務活動、行業特點和所處市場形勢等進行歸類,以便揭示利潤總額和收入及支出的結構,最終得出利潤總額。變動成本法即將財務會計期間的利潤計算中的變動成本(可以把變動成本看作一種支出)分別計算,以便計算應得收入,從而得出利潤總額。
此外,在利潤表編制時,要按照國家財務會計準則進行制表,使利潤表符合財務會計規則,以保證利潤表的真實、準確、可比性;同時還要記錄當期特殊事項對影響利潤狀況的影響,并對其作出明確的說明。
拓展知識:利潤表雖然可以反映企業的總體經營情況,但如果不了解具體的經營活動,也很難看出企業發生變化的不同區域,以及是由何種原因造成的。因此,編寫利潤表的同時,還要附上明確的分析性說明,重點分析當期及次期企業經營狀況,以更直觀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情況。
2023 02/07 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