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可扣除項目金額答案中1.8是什么,怎么算的



您好,1.8是附加稅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3 08/26 16:32

廖君老師 

2023 08/26 16:44
您好,1.8是附加稅,增值稅(815/1.05-500)*5%*(7%%2b3%%2b2%)=1.66這個題數字好像設計錯了, 300*0.05*0.12=1.8(銷售收入800才是1.8,下面是我找到的**) ,0.41是印花稅815*0.5/1000=0.41
甲企業位于市區,2012年4月1日轉讓一處2009年6月1日購置的倉庫,其購置和轉讓情況如下:(1)2009年6月1日購置該倉庫時取得的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500萬元,另支付契稅款20萬元并取得契稅完稅憑證。(2)由于某些原因在轉讓倉庫時未能取得評估價格。(3)轉讓倉庫的產權轉移書據上記載的金額為800萬元,并按規定繳納了轉讓環節的稅金。根據上述資料,回答問題,需計算出合計數。計算該企業轉讓倉庫時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
答:(1)轉讓倉庫應納營業稅=(800-500)×5%=15(萬元)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15×(7%%2b3%)=1.5(萬元)轉讓倉庫應納印花稅=800×0.5‰=0.4(萬元)合計=15%2b1.5%2b0.4=16.9(萬元)(2)倉庫原值的加計扣除額=500×5%×3=75(萬元)扣除項目金額=500%2b20%2b16.9%2b500×5%×3=536.9%2b75=611.9(萬元)(3)倉庫轉讓收入=800(萬元)轉讓倉庫應納土地增值稅的增值額=800-611.9=188.1(萬元)增值率=188.1÷611.9×100%=30.74%應納土地增值稅=188.1×30%=56.4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