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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限額<境外已納稅額,差額可結轉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抵補,什么意思?如果境外80稅,抵免限額40,如何結轉5個納稅年抵補?



您好,用個有數字的例子哈
例如境內某企業2008年,從美國取得投資收益60萬元,境外所得稅率40%,已經在境外繳納4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抵免限額(60+40)*25%=25萬元,超出部分為40-25=15萬元;
如果2009年依舊從美國取得投資收益80萬元,但美國的所得稅率下降為20%,已經在美國交納了2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則抵免限額為(80+20)*25%=25萬元,已經繳納的20萬元小于抵免限額25萬元,此時利用上年超過抵免限額的15萬元抵補5萬元,也是不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的,余下的10萬元的抵免限額,可以繼續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使用,還能結轉4年。
這樣理解可以么
2023 04/02 16:24

84784976 

2023 04/03 09:17
境外所得稅率40%應該是24萬呀?抵免限額怎么是(60+40)呢應該是60呀?

廖君老師 

2023 04/03 09:26
您好,境外分回60的投資收益是稅后的,稅前是100,繳稅100*40%=40,這只是一個例子,就是想讓您看一下 “可結轉以后5個納稅年度內抵補”是啥意思。數字是編的,不是真的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