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匯算清繳時,《關聯業務往來年度報告申報》這個關聯業務指的是誰和誰的關聯業務?請舉例說明一下



首先需要判定是否存在關聯企業,關聯企業的判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9]2號)第九條進行判定: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九條及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五十一條所稱關聯關系,主要是指企業與其他企業、組織或個人具有下列之一關系:
(一)一方直接或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或者雙方直接或間接同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達到25%以上。若一方通過中間方對另一方間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對中間方持股比例達到25%以上,則一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間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計算。
(二)一方與另一方(獨立金融機構除外)之間借貸資金占一方實收資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貸資金總額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獨立金融機構除外)擔保。
2023 05/23 23:01

84784951 

2023 05/24 10:53
意思是和上下游企業的正常業務往來不算是關聯業務對吧(和持股沒有關系)

思頓喬老師 

2023 05/24 11:08
你好,是的,這個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