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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 由被投資方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從價計征)。 不理解



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被投資方要按房產余值為計稅依據乘以1.2%的稅率計征房產稅;對以出租房產收取固定租金的,應按租金收入乘以12%的稅率計繳房產稅。納稅人可以進行成本效益及稅負的分析以決定選擇偏好。
2023 06/14 16:42

84785034 

2023 06/14 16:45
那投資方呢?什么叫做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

樸老師 

2023 06/14 16:53
同學你好
對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84785034 

2023 06/14 16:55
???那投資方呢?什么叫做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

樸老師 

2023 06/14 17:10
同學你好
這個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照“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不是“房產凈值”

84785034 

2023 06/14 17:10
什么叫做對于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

樸老師 

2023 06/14 17:20
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照“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
意思就是房產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