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發票時間早于合同時間



我們單位聘用法律顧問合同簽訂日期是4月1日,發票開具時間是4月4日,但是核銷的時候發現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期限有問題,所以重新修改合同,簽訂日期是5月1日,那么現在發票日期就早于合同簽訂日期,這在財務中能核銷嗎?合規嗎?
2023 07/12 17:01

84785030 

2023 07/12 17:01
我們單位是事業單位

84785030 

2023 07/12 17:01
發票只是個原始憑證資料的作用

家權老師 

2023 07/12 17:06
這個不符合邏輯的,需要簽訂的對方寫個補充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