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里寫的保證日期未記載是出票日期,但是我記得之前有個保證人擔保匯票,沒有注明保證日期的是付款日屆滿之日起6個月。這兩個怎么區分



您好,票據中保證日期未記載是出票日期,這是立保證的日期。而下面的條款是擔保期限,就是保證責任從什么時候開始承擔。
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時間是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按照規定,一般保證的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保證也是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2023 08/20 09:30

84785028 

2023 08/20 09:31
明白了,謝謝老師

廖君老師 

2023 08/20 09:33
?親愛的,您太客氣了,祝您高分通過考試!?
希望以上回復能幫助您, 感謝善良好心的您給我一個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