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司委托乙方加工產品,原材料和周轉材料都是我司出,那這批原材料和周轉材料是不是正常入原材料和周轉材料科目?



同學您好,公司發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B材料(屬于應稅消費品)。發出A材料的實際成本為25000元,支付加工費和往返運雜費15000元,共支付增值稅1870元、消費稅4000元。委托加工的B材料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1.發出委托加工的A材料
2.加工完成支付費用
3. B材料驗收入庫
要求:編制會計分錄。
你好
1.發出委托加工的A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25000,貸:原材料 25000
2.加工完成支付費用
借:委托加工物資15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70,貸:銀行存款 16870
消費稅,借 :應交稅費—消費稅 4000,貸:銀行存款 4000
3. B材料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25000+ 15000,貸:委托加工物資 25000+ 15000
2023 08/23 11:29

84785038 

2023 08/23 11:31
好的,謝謝

易 老師 

2023 08/23 11:36
不客氣,有空給五星好評:(我的提問-本問題溝通界面,結束提問并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