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D為什么不屬于自行申報



你好,學員
新稅法取消了居民個人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須自行申報的規定,改由居民個人就取得的綜合所得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但保留了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自行申報的要求,并規定應在取得所得的次月仍要按《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 (試行) 》 (國稅發 [2006] 162號) 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在十五日內自行辦理納稅新稅法取消了居民個人兩處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須自行申報的規定,改由居民個人就取得的綜合所得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年度匯算清繳,但保留了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需要自行申報的要求,并規定應在取得所得的次月仍要按《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 (試行) 》 (國稅發 [2006] 162號) 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在十五日內自行辦理納稅
2023 08/26 2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