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這個再追索權的追索金額為啥還包括已經清償的全部金額及其利息????追索權和再追索權為啥不包括持票人對票據出票人、承兌人的追索權???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3 09/01 12:12

廖君老師 

2023 09/01 12:17
您好,1.再追索權 又稱“代位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票款后,對其前手當事人所享有再行追索的權利,是清償以后再向前追索的,當然他出的錢和利息要追索回來。
2.圖中追索權和再追索權是對前手的,前手的追索權,前手是不包括出票人的,這是兩個不同表述
3.票據追索權和再追索權不包括出票人和承兌人,因為不能夠向后手要求行使追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九條、本條規定了出票人和背書人行使追索權過程中的限制。
在持票人為出票人時,由于出票人是票據債務的最終債務人,所以如果票據出票人持票,則其不享有票據的追索權。因為根據票據法中的一般的原理,只有后手可以向其前手要求行使追索權,而其前手是不能夠向后手要求行使追索權的,所以由于出票人是一般的票據債務人的前手,則其不能夠再次行使票據的追索權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持票人是背書人的,則背書人對于其后手是沒有追索權的。因為背書人的后手沒有承擔對其前手的承兌和保證付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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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01 14:53
謝謝老師,非常詳細

廖君老師 

2023 09/01 15:01
?親愛的,您太客氣了,祝您生活愉快!祝您高分通過考試!?
希望以上回復能幫助您, 感謝善良好心的您給我一個五星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