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一下,下面這三個說法正確么? 被保險人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限制年齡的, 1.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2年),退保險費現金價值,但是不賠付; 2.一旦2年內,被保險人發生死亡等出險情況發生,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退還保費現金價值; 3.超過2年的,保險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不賠付,退還保費現金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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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01 20:02

廖君老師 

2023 09/01 20:11
您好, 1.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2年),退保險費現金價值,但是不賠付;(正確的) 2.一旦2年內,被保險人發生死亡等出險情況發生,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且不退還保費現金價值(不正確,跟情況1一樣,解除合同退保費); 3.超過2年的,保險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不賠付,退還保費現金價值(不正確,要支付保險金);
我國《保險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由此可知,對于因年齡誤告而導致真實年齡誤告是在投保人投保后的兩年內保險人發現的,則保險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二是若年齡誤告是在投保人投保后兩年之后發現的,則此時保險人無權解除保險合同,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約定支付保險金。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都不是無期限的,這樣的規定是為了督促保險人及時行使解除權,維護雙方保險法律關系的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