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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是指合同雙方約定的事項不得對第三人發生效力,無處分權的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但是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或者是以合理價格受讓等受讓人取得所有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2023 09/09 13:23

84784950 

2023 09/09 13:28
老師,比如無處分權的人把不動產給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款項,但是還沒去機關過戶,那所有權歸誰?

劉艷紅老師 

2023 09/09 13:29
所有權給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