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提問#老師,存量留抵退稅在22年4月按照政策退了,現在要是退增量留抵退稅按照2022年14號文,納稅人獲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稅后,增量留抵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公式=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按這個數據退增量嗎?



您好,是的,看行業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或100%(小微,批發,制造業)
2023 09/22 14:04

84785041 

2023 09/22 14:05
現在退是60%還是100%,沒說明白

廖君老師 

2023 09/22 14:08
您好,小微,批發,制造業 是退100%,其他是退60%

84785041 

2023 09/22 14:27
有老師說增量是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退100%,現在得滿足第6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

84785041 

2023 09/22 14:28
現在退60%,麻煩老師確認下

廖君老師 

2023 09/22 14:30
您好,是不低于50萬,比例還是分行業的
(一)小微企業和制造業、批發零售業等留抵退稅政策【2023年教材變化】
1.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增量留抵稅額退稅制度。【補充知識】
1.同時滿足5個條件①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于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于50萬元;(3大類企業少了這個條件)
②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③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
④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