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居民企業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境內外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境外實際抵免稅額=(申報利潤總額+不能彌補的境外分支機構虧損+境外所得可抵免稅額)×稅率-境外已納稅款 為什么要加上不能彌補的境外分支機構虧損呢?申報利潤總額中已經包含了境外分支機構虧損,在另外加上不是等于沒有扣除境外分支機構虧損嗎?



同學你好,雖然境內是不能彌補的,但是對于境外分支機構在境外繳納稅額是可以彌補自身的虧損的,所以境外分支機構分回的利潤是彌補虧損后的金額,但是境內政策不給彌補,所以要加上彌補的
比如境外分支機構以前發生虧損300萬,本年實現利潤500萬,本年在境外交稅是按照200萬繳納的,可是境內是要求按照500萬來交稅的,所以要加上不能彌補的部分
2023 09/27 1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