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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8月10號發(fā)企業(yè)員工工資12000 自己算的個稅是210 發(fā)的工資是11790 為什么代理記賬工資 在8月份申報個稅是60 為什么累計費用扣除是5000*2=10000



你好,他幾月份入職?
2023 10/12 15:39

84785009 

2023 10/12 15:57
7月份入職的我們8月10號發(fā)工資 代理記賬是7月工資8月申報個稅 但是在7月申報個稅的時候就填加了新員工 氣人累計費用扣除是5000 工資是0 8月10號發(fā)工資12000 減個稅5000 *0.03=210 但8月個稅申報是60 因為累計費用扣除是10000 新入職的員工沒有五險一金 是領導的爸爸

郭老師 

2023 10/12 15:57
他7月份入職,8月份發(fā)工資,在9月份申報個稅,他的累計扣除費用是2個月的。

84785009 

2023 10/12 15:58
7月個稅累計費用扣除是5000 工資是0 7月個稅報6月工資
8月個稅累計費用扣除是10000 工資是12000 8月個稅報7月工資

郭老師 

2023 10/12 15:59
8月份申報,7月份的他的累計扣除費用是一個5000。9月份申報,他的累計扣除費用才是1萬。

84785009 

2023 10/12 16:04
請問個稅是210 還是60

郭老師 

2023 10/12 16:08
2000×3%,按照這個來計算的60啊。

84785009 

2023 10/12 16:08
他7月份入職 不應該在8月的個稅申請表中累計扣除費用是5000嗎 為什么要在8月的個稅申請表中10000
代理記賬在7月個稅申請表中累計扣除費用時5000 那就是新入職員工當月增加 因為是申請的上月的個稅沒有新入職員工的工資 所以工資是0 累計扣除數(shù)是5000對嗎?

郭老師 

2023 10/12 16:10
你好,7月份入職,8月份發(fā)工資,在9月份申報個稅,發(fā)工資的次月申報個稅。

郭老師 

2023 10/12 16:10
依據(jù)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因此,扣繳義務人應該在發(fā)放工資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次月15日內辦理申報。
2、如果扣繳單位前期未按上述規(guī)定操作,存在“當月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當月申報并繳納”的情況,那么就需要將扣繳申報期限調整為支付所得的月度終了后十五日內辦理扣繳申報。
3、如果沒有按照稅法規(guī)定期限申報,當2019年1月1日個人所得稅新稅制及專項附加扣除實施時,扣繳單位申報期限有差異,就會產生數(shù)據(jù)歸集交叉,對納稅人按規(guī)定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