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麻煩問一下13.1的小微企業減免是怎么算


您好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12 月31 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12 月31 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 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12 月31 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6方教育附加。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2023 11/04 1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