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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零星業務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您好,你是指哪方面的了?反正有開票就要確認收入
2023 11/28 11:40

84785024 

2023 11/28 11:43
我看條例上說小額零星業務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目前的增值稅是月10萬內免稅,這個增值稅的相關起征點,不同類型的企業都是多少呀

劉艷紅老師 

2023 11/28 11:43
這種針對的是小規模公司,季度30萬內免增值稅

84785024 

2023 11/28 11:46
我說的是個人的,我想知道不同業務類型個人收入不達到多少,不用開票可以用收據入賬

劉艷紅老師 

2023 11/28 11:54
個人500內不需要交增值稅,超過就要交增值稅了

84785024 

2023 11/28 11:5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等規定,小額零星經營業務可按以下標準判斷: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次納稅的,每次(日)銷售額不超過300~500元(深圳市為500元)。但如果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超過上述規定,相關支出仍應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這個對嗎?

84785024 

2023 11/28 11:59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還是還按2016的這個?

劉艷紅老師 

2023 11/28 12:07
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