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付款單,應付單和采購入庫單生成的憑證,后附的原始憑證有規定要求嗎? 可以按方便查閱來附原始單據嗎? 以上的全部在原始單據齊全的條件下提問的。



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對于由付款單、應付單和采購入庫單生成的憑證,其后附的原始憑證通常有一定的規定要求,這些要求主要是為了確保憑證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方便查閱和審計。
通常,這些原始憑證包括:
采購合同或協議:可以證明采購行為和交易的合法性。
發票:作為交易金額和數量的確認依據。
貨運單據:如運輸單、快遞單等,證明貨物的轉移。
質量檢驗報告:證明貨物的質量和規格符合要求。
其他可能的單據,如驗收單、付款通知單等。
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根據方便查閱的原則,將這些原始單據按照一定的順序和方式附在憑證后面。例如,可以按照單據的日期順序排列,或者按照采購合同、發票、貨運單據、質量檢驗報告等類型分類排列。這樣不僅方便查閱,也有利于審計和核對。
2024 01/03 10:33

84784989 

2024 01/03 10:39
我目前遇到的主要問題是,我們付款申請單、發票和送貨單全部附在了應付單憑證后面。
但有人提議要分開附,比如:應付款單附加發票;付款單附加付款申請單和銀行回單;采購入庫憑證附加送貨單。
我們覺得分開放不方便查閱所有的原始單據。
是否有理由駁回他人分開附加的提議!

樸老師 

2024 01/03 10:46
是否要將付款申請單、發票和送貨單分開附在應付單憑證后面,實際上并沒有一個絕對的對錯之分,這主要取決于公司的內部規定和實際操作需要。
首先,分開附原始單據可以使得每一種單據更集中、更方便管理。例如,所有的付款申請單集中在一起,所有的發票集中在一起,這樣在查找和審計時更為方便。同時,這樣的安排也可以使得不同的單據之間相互獨立,防止彼此之間的混淆。
然而,從便利查閱的角度來看,將所有單據附在一起無疑更為方便。當需要查閱或審計某個交易的所有相關資料時,可以直接找到對應的應付單憑證,然后查看所有相關的單據,無需在不同種類的單據之間反復切換。
至于是否有理由駁回他人分開附加的提議,可以考慮以下幾點:
1.公司現有的規定:如果公司已經有關于原始單據附檔的規定,且規定中并未明確指出需要分開附檔,那么可以認為分開附檔的提議是違反現有規定的。
2.實際操作的需求:如果在實際操作中,將所有單據附在一起并沒有產生任何不便或混淆,且分開附檔會增加工作量并降低效率,那么可以認為這個提議是不必要的。
3.其他潛在的風險:如果擔心分開附檔可能會引起單據的管理混亂、遺失或誤放等問題,也可以作為反對這個提議的理由。
所以,是否要駁回他人的提議取決于具體的情況。如果認為分開附檔在實際操作中并無必要,且可能會帶來不便或潛在風險,那么可以基于這些理由進行反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