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利潤總額,實際利潤額,應納稅所得額他們之間的區別, 那個是作為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需要從實際經驗出發的講解



您好,稍等,解答過程中
2024 01/17 17:29

朱小慧老師 

2024 01/17 17:30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朱小慧老師 

2024 01/17 17:30
實際利潤額”是采取據實計算的查賬征收企業月(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依據,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進行局部調整后得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中 的計算公式:
實際利潤額=利潤總額+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等優惠金額-資產加速折舊、攤銷(扣除)調減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朱小慧老師 

2024 01/17 17:31
查賬征收企業以“應納稅所得額”作為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中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增加-納稅調整減少-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所得減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朱小慧老師 

2024 01/17 17:31
應納稅所得額為所得稅計稅依據
